“大扎好,我系渣渣輝,探挽懶月,介四里沒有挽過的船新版本”。香港演員張家輝曾在擔任江西貪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代言人時因身體不適加上普通話不標準把“張家輝”讀成“渣渣輝”。
“渣渣輝”一詞意外成為網(wǎng)絡熱詞。江西貪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想把其注冊為商標,卻遭到了法院的拒絕。
據(jù)了解,2018年4月貪玩公司申請注冊“渣渣輝”商標遭駁回,因違反商標法中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情形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予以駁回。
貪玩公司不服故起訴國家知識知識產(chǎn)權局,但一審敗訴。據(jù)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wǎng)消息日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二審判決。
根據(jù)判決,二審法院認為,此處“渣渣”字被認為是“差”、“爛”等具有貶低人格的含義, “渣渣”二字并不因與“輝”并用而不含有貶義,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商標局每年收到的注冊商標申請中,有眾多商標因為易產(chǎn)生不良影響、容易損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而遭駁回,那么究竟什么樣的商標易產(chǎn)生不良影響?
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規(guī)定了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其中第(八)項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商標局、商評委制定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規(guī)定 “其他不良影響” 包括以下幾點:
(1)具有政治上的不良影響,有害于種族尊嚴或者感情,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間信仰;
(2)與我國各黨派、政府機構、社會團體等單位或者組織的名稱、標志相同或者近似;
(3)與我國黨政機關的職務或者軍隊的行政職務、職銜的名稱相同;
(4)與各國法定貨幣的圖案、名稱或標記相同或近似,由企業(yè)名稱構成或包含企業(yè)名稱等容易誤導公眾的情形。
當然,還存在一些與商標使用或管理無關的情形,即事實上不會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或者商標管理秩序,然而卻因其他原因而存在不良影響而駁回。如:商標含有不規(guī)范漢字或系對成語的不規(guī)范使用,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認知的。
最后,小編提醒,在申請商標時一定要遵守商標注冊的一些規(guī)范,切勿觸碰“不良影響”的禁區(qū)。在申請前期建議選擇專業(yè)代理機構做好風險分析,降低駁回的風險。
注:來源金名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