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烤肉”公司與百度公司商標糾紛訴訟大戰(zhàn)經(jīng)歷數(shù)年終于告一段落,最高人民法院日前駁回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孫某某的再審申請。
百度烤肉屬于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紙上燒烤”為特色的中式餐飲連鎖企業(yè)。百度在線網(wǎng)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認為其未經(jīng)許可,擅自使用百度商標構成侵權將其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商標權,賠償經(jīng)濟損失1100余萬元。
億百度公司及孫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19年11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基本維持原判。
孫某某不服一、二審判決申請再審,自稱百度燒烤創(chuàng)立時間為2005年12月8日,早于百度馳名時間(2008年),孫某某本身具有與百度相關的外觀設計專利,屬于對相類似的商標不當使用,侵權程度應予考量,賠償金額不應按照最高額判決,此外百度公司對侵權負有次要責任,源于百度在線公司曾為“百度烤肉”提供競價排名服務。
202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孫某某的再審申請。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9月30日,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福田局以深圳市億百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為由,將該公司注銷。
來源:極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