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作用是區(qū)分同一商品或服務的不同提供者,便于消費者識別和選擇。因此,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和服務上不能有類似的商標,否則很容易引起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解。《商標法》也明確規(guī)定禁止注冊近似商標。
那么如何判斷商標是否構(gòu)成近似呢?近似了就必須要放棄嗎?
首先,應當確定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者服務。
其次,從商標本身的分析來看,商標局的審查員在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時,主要是從商標本身的形狀、聲音、含義、整體表達等方面,以相關公眾的普遍關注為標準, 并采用整體觀察和主要部分對比的方法,判斷商標標識本身是否相似,相關公眾是否容易誤解商品或服務的來源或認為其來源與相關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有特定聯(lián)系。
因為商標有各種各樣的形式,所以在審查類似的商標時,需要將它們分開如下:
即使拆解時不相似,但它們的排列組合,或者事物的整體描述基本相同,以至于商標的整體外觀或含義相似,所以是不允許的!看到這里,一定不要被商標近似的嚴格審查嚇到。雖然商標近似的概率隨著商標申請數(shù)量的逐年增加而增加,但如果真的遇到相似的情況,也不應該放棄。我們可以通過換詞、換詞、修改圖形等方式對商標進行“整容”,讓相關公眾能夠區(qū)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近似并不是對商標的“死刑”,但改變命運可能涉及一些專業(yè)技術(shù)問題,無法下手時可以咨詢專業(yè)機構(gòu)。
它是一個品牌的雛形,幾乎是創(chuàng)業(yè)路上的起點。希望每一個申請人對每一個商標的誕生都給予足夠的重視。申請人在向商標局提交注冊商標申請時,一定要做好商標查詢工作,識別申請商標是否近似,進而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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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產(chǎn)案例